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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自传又被抢盗非法出版太猖獗

1999-01-07 来源:生活时报 张景华 我有话说

本报讯《李敖回忆录》和《李敖快意恩仇录》内地版是经李敖授权由中国友谊出版公司独家出版,预计在今年元月8日全国春季图书订货会上向读者隆重推出。谁曾料到,1998年岁末《李敖快意恩仇录》一书已在全国各地热销起来,两种非法翻印版本公然在全国大小书市批发和零售,抢占市场,并分别盗用“青海人民出版社”和“陕西旅游出版社”的名义出版。中国友谊出版公司在惊愕和愤慨之余,只有无奈。

《李敖回忆录》《李敖快意恩仇录》1997年在台出版后,立即跻身畅销书排行榜,并列为1997年度台湾十大最具影响力的图书。而《李敖快意恩仇录》则是作者将他的一生,他的成长,他的心路历程,通过他毫无保留的坦诚告白,让你看到“李敖何许人也”。

趁全国春季图书订货会之际,大搞盗版之实,受害者并不仅仅中国友谊出版公司一家。新世界出版社继《绝对隐私》之后推出的“口述实录系列之二”《回家》刚刚上路就遇上“李鬼”,其责编邵东说,《回家》一书已在上海发现“征订单”,而新世界出版社并无此举。而华艺出版社元月中旬推出的香港凤凰卫视主持人吴小莉的《自传》也被疯狂盗版。

业内人士认为:许多盗版书不仅仅是与正版抢分一杯羹,而是大有要断正版书活路之势。

为了打击越来越猖獗的非法出版物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于1998年12月23日公布并开始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据最新司法解释,非法出版物犯罪活动,将以非法经营罪论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没有上限)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版者将会为此付出惨重代价。

除了加强立法、加大打击力度、严格执法查处之外,所有从业人员还必须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建立规范化规模化自律机制,增强防盗版意识,才能保护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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